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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前都该干些啥?

(一)专利检索
技术开发前必须“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以将要开发的专利技术主题或内容进行专利检索,了解该项技术的发展现状,可以避免开发已有的专利技术,也可以引用已有的专利技术为新技术的开发服务,还可以对新技术开发的思路和方向进行初步判断。检索可以自主进行,也可委托专利机构进行检索。代理机构一般免费进行技术检索。
(二)确定权利归属
企业需要建立职务发明权利明示管理体系:与相关技术部门的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中明确职务发明的范围及相应的激励。依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技术保密
1、专利的登记申请必须早于专利产品的上市。
这是许多企业都容易忽视的。如果未申请专利的专利产品上市,竞争对手一般可以通过反向工程获取该项技术,掌握该项技术之后若再向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时,原技术所有人将很难通过举证夺回专利。
2、对未公开的技术秘密要持续的进行保密。
保密的技术不被他人以非法的手段获取或知晓。现实中如内外网设置、员工的保密协议的签署、公司档案不同层级的密码设置等等。一旦被公开,则丧失其价值。
(四)技术成果披露
即使技术没研发结束,也可以“抢占先机”。
在专利还未完全开发成功之前,通过科学技术刊物披露该项技术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从而获得该项专利的“在先技术”。在先技术可以使竞争对手在以相同内容提出专利申请时丧失新颖性。如果竞争对手以相同内容提出专利申请时,即便在先技术人尚未完全开发出这项专利技术,也可以通过“在先技术”阻止竞争对手获取该项专利。
(五)提前申请,获取国内优先权
先申请专利,后完成研发。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原申请人在12个月以内又以原申请内容重新提出申请时,原申请自动撤回。这就意味着在技术尚未完全开发成功之前,就可以该项技术内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并在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对技术进行改进和完善。这样可以避免该项技术丧失新颖性,也可以约束竞争对手获取该项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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